1)第六十四章 时装秀_我的邻居是大明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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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安风的皮肤雪白细腻,肌肤下甚至看到淡青色的血管,吹弹可破,少女气质干净出尘,眼波流转间,直把林晗看得一颗心好像要冲出胸腔一般。

  他深吸一口气,摇了摇头。

  “怎么了?”

  安风黛眉微蹙,精致美丽的脸蛋上也浮现出紧张的表情。

  林晗坐回沙发,表情变得严肃起来,“安风,我认为你和刘奕妃的区别就在于资源,人家资源多,你资源少。说白了,就是差背景。否则你肯定能跟她一样火爆全国。”

  安风轻轻拍打胸口,笑盈盈的白了他一眼,“我还以为你怎么了,怎么忽然说这个?”

  “你想不想大火?”

  林晗目光灼热,直勾勾地盯着安风。

  “啊,想啊,怎么了?”

  安风抵不过他直白的目光,忙把头转到一边,一股热气从脖子往面颊上蹿起。

  “我有办法,让你比刘奕妃还要火。”

  安风的外形和刘奕妃十分相像。

  不过林晗觉得,安风应该比刘奕妃的身材要更好。

  两人相处这段时间,虽然不是男女朋友,但安风的身材,林晗认为可谓完美。

  一张可以蹭流量的脸,加上更完美的身材。

  林晗打算把后世一些名作品加持在安风身上,不信她会火不起来。

  假日时日,能超越刘奕妃,也说不定。

  虽然两人长得很像,但完全可以走不同的路线。

  刘奕妃以演戏出道,安风先期可以主打歌曲。

  林晗手中火爆的歌曲不计其数,捧红安风可谓易如反掌。

  等将来很有名气了,自己再成立娱乐公司,让安风接着演戏。

 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,可以避免安风前期被刘奕妃的粉丝黑。

  毕竟,一个是歌手,一个是电视明星?

  黑也黑不到一起,不是?

  “什,什么办法?”

  安风干净澄澈的眸子里,透出一缕好奇,她知道林晗有才华,但那是写小说方面。

  想要捧红一个人,写小说有什么用?

  林晗不答反问:“安风,你唱歌水平怎么样?”

  安风微微一笑,“怎么,你要给我写歌啊?”

  “你水平要是不错,我能写几首歌给你,保证你能火起来。”

  安风眼睛微微眯了起来,“你就这么确定,你写的歌那么好?”

  林晗心说,有市场验证过的,怎么可能不好。

  “你知道的,我写小说的,写几首歌应该不成问题。”

  “好啦,走吧。”

  安风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,“时间不早了,去买菜吧。”

  “我认真的。”林晗以为她不信。

  “我知道,但目前我对唱歌没兴趣。等有兴趣再说。”

  安风往后退了一步,在他面前转了转,“我穿这套怎么样?”

  林晗略感失望,不过也知道要让安风相信自己,除非自己能拿出相对应的“实力”。

  他现在确实像是在吹牛。

  一个刚高中毕业,大一新生的吹牛,谁信啊

  “重换一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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